陈某某,一个小学没毕业的60余岁女子,却敢于对外宣称自己系部队正团级干部转业的副厅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能够帮助他人找关系逃避司法追究、职务升迁、承揽工程为由,骗取多位被害人安排吃请、送礼、旅游等,涉案金额更是高达百余万元,真可谓无知者无畏。陈某某到案之初仍大言不惭,面对警察的讯问坚称自己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假的终究真不了,面对铁一般的事实,陈某某终于承认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
【案例】
近日,陈某某在江西省南昌市租用某宾馆部分房间,设置名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的驻赣《反腐资讯》编辑工作站(以下简称“反腐工作站”),对外谎称该反腐工作站系中央某部委下设副厅级单位,虚构其本人从部队正团级干部转业系反腐工作站主任的事实,通过佩戴国徽、出示军服、军装照、使用悬挂北京牌照红旗商务车、聘请专职司机、秘书、由其本人在主编处署名的《反腐资讯》等方式骗取他人信任,吹嘘自己与多位领导及亲属交往密切,以能够帮助他人逃避司法追究、职务升迁、承揽工程等为由,多次在江西省南昌市、抚州市、上饶市等地接受吃请、送礼、安排其本人及亲属旅游食宿等。
陈某某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分子一般打着找关系、走后门甚至谈恋爱的幌子骗财骗色骗吃请,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公信力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更是对社会风气的严重破坏,对法律尊严的肆意践踏!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慎交友,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谋求走关系寻捷径、搞特殊,一旦发现有违背常理的欺诈行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切实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