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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158元开启“网店致富梦”!
时间:2025-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今网络购物盛行“开网店”热潮涌起,梦想开网店158元就能启程?

包开店!包货源!包运营!包引流!

你心动了吗


案例

张先生在某网络平台看到 “一站式158元套餐开网店” 推广,内容涵盖开店、货源、运营等。他留言后,“咨询导师”联系了他并承诺158元享一条龙服务与丰厚利润。

张先生立刻支付钱款,在“运营老师”的指导下,注册了某网络购物平台的卖家账号顺利开店上架服装。第二天,就有顾客下了单。“运营老师”告诉张先生,顾客在网店下单后,张先生需把订单截图发给供货商,并支付其订单商品价格的70%来进货。之后,供货商就会直接把商品快递给顾客,顾客签收后,张先生的网店就能收到顾客支付的钱款。很快,供货商发了货。顾客签收后,张先生的网店顺利进账160元。可随后三个1000多元大额订单却出了问题。买家在发货后、收货前申请退款,张先生联系供货商退货退款遭拒绝,进货款被扣押,网店也再无新订单,两千多元有去无回。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报警求助。

经查,这是以陈某为首的7人诈骗团伙所为。所谓的“咨询导师”、“运营老师”、供应商和买家都是诈骗团伙假扮的。3个月内,他们共诈骗一千余名被害人,共计一百万余元。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陈某等7人提起了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对陈某等7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类似 “轻松赚”“高利润” 且低成本话术等虚假宣传需保持警惕。如果对方承诺的利润过高且以零成本或极低成本作宣传,则很有可能是骗局。现在网店越开越多,在市场饱和情况下,开网店等于开始一场竞争,想开网店赚钱,就要抛弃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幻想,脚踏实地,多劳多得,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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