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飞速发展及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使得社会个体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极大提高,通过各种搜索网站和应用APP,人们可以轻松获取各种知识、新闻资讯以及在线学习各种技能,使得研究、工作和学习更加高效便捷。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不正当的使用网络会存在个人隐私泄露和产生财产安全风险等问题。个人信息的泄露,个人隐私被侵犯,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等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屡见不鲜。
案件回顾
近日,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为他人开发制作用于实施非法获取苹果用户Apple ID和密码的“菜谱大全”APP,在该APP的安装步骤设置虚假弹窗,诱导用户输入Apple ID密码,刘某将获取的1万余条苹果用户Apple ID和密码提供给他人,共获利人民币1.7万余元。他人使用该账号密码控制被害人苹果手机,盗取被害人Apple pay中财物,致使部分使用苹果手机下载“菜谱大全”APP的被害人财物损失。
刘某终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加罚金的刑罚。
检察官提醒
信息安全关乎财产安全,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作为网络终端使用者,首先要加强对个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安装可靠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其次要养成健康的网络使用习惯,不随意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和下载有安全风险的APP;最后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在设置各种交易密码时,尽量使用多重符号结合的设置方式,不要使用名字、生日等组合,重要个人证件信息不能直接存储在手机相册中,更不能在非交易场景中随意输入个人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