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环境是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更是一个人能否成才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如果子女不幸行差踏错涉嫌犯罪,作为家长已有疏于监管教育之嫌,就应该在事后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想方设法帮助子女立功赎罪减轻处罚,争取能够早日回归社会,而不是发现错误后一味回护包庇,更不应为此抗拒公安机关执法,甚至不惜将暴力行为实施在保护人民的人民警察身上,最终伤了子女也害了自己。
【案例】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万某某、谢某某、金某某,在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朱某某实施抓捕时,朱某某母亲王某某明知系警察执行公务,仍通过拉扯、抓挠、踢打、抢夺手铐等方式阻拦民警将朱某某带走,致金某某手部被抓伤,谢某某亦在制止王某某过程中被王某某咬伤右手肘关节。后经鉴定,金某某右手掌指关节擦伤,符合指甲抓划所致,谢某某右肘区被咬伤致皮肤破损,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王某某终因犯袭警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王某某因家属涉嫌犯罪被民警依法抓捕而选择暴力抗拒,实际上是为个人私利而试图突破社会基本公共秩序的行为。试想,如果有一天,连执法者的依法执法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时,个体的安全也将随之不复存在。面对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作为一个公民最负责任的做法应该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予以配合,切莫心怀不轨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