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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冒用残疾人身份售烟?撤销!
时间:2023-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了“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这体现了对残疾人就业优惠的政策导向。然而,一些商家却对这一优惠政策动起了歪心思。


案情简介

杭州市的方某因零售店不符合间隔距离的要求,在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被驳回。在了解到残疾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获得一定的政策优惠,不受该市关于零售店间隔距离的限制后,方某便假意将店铺转让给残疾人,同时以受让店铺的残疾人的名义申领到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该残疾人死亡后,相应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仍未被收回。


处理结果

当地的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当地烟草局对方某骗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相应的许可证应当予以撤销。烟草局撤销该涉案许可证后开展了专项行动,清退了包括“冒用”或者“借用”残疾人身份信息在内的异常许可证。


普法小提示

国家对残疾人的政策优待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者“钻空子”,不法商家借用或者冒用残疾人身份信息从事营利活动,也侵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发现前述案件相关线索时,如发现情况属实,可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同时还可以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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