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旅游业全面回暖,前有“淄博烧烤”风靡全国,“特种兵式旅游”火上热搜,后有“五一”小长假,国内旅游合计2.74亿人次,各地上演“人人人你人人人”的盛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有钱又有闲的老年人不仅成为了旅游主力军,也成了犯罪分子的重点目标!
今年1月,东湖区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廉价养老旅游”为名,先吸引老年人购买旅游产品,然后在旅游过程中,通过讲解宣传,以高回报为诱饵诱导客户购买公司推出的“体验绿卡”“周年庆”“宣传大使”等投资产品,并允诺还本付息。该公司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小东有话说】
近年来,犯罪分子的手段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所以,请大家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面对“低投资高回报”的糖衣炮弹,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贪小便宜,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