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在全国有多个养老项目,组织会员参观;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投资艺术品,保证短期投资年化收益率在9%至13. 5%……打着这些名头,南昌某健康管理公司圈住了一波又一波老年投资人。近日,经新建区检察院追诉,该公司负责人姜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我在购物广场接到业务员发的酱油后,被业务员邀请到公司玩。公司负责人给我们讲课,放映集团宣传资料,说公司实力大、专为老年人做好事,我看公司公章、执照、证件都齐全,慢慢就相信了,把家里积蓄陆续投进来,没想到现在资金拿不回……”日前,徐阿姨等30余名老人报案反映,由姜某注册成立的南昌某健康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查,该公司于2016年7月成立,为外省某公司子公司,名义上经营家政服务、艺术品投资,实际上却以提供居家养老、高额利息及返利为诱饵,以老年人为目标,达到非法吸收资金的目的。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该公司吸收公众存款271笔共计660万元。
该公司客服专员方某某等4人通过在马路边、公园、菜场或公司楼下提供特价商品的方式,吸引客户到公司,以宣传居家养老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纳资金,对客户承诺投资期限内回报利息。除领取每月底薪及津贴之外,方某某等4人均在客户的投资款中获取提成,在非法集资活动中发挥主要作用。掌握情况后,新建区检察院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依法批准逮捕了4人,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姜某不止骗了这家公司投资人,在南昌还有其他公司。”不久前,新建区检察院接到该公司集资参与人的申诉材料,耐心听取意见并复查后,向侦查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要求对姜某在南昌的其他三家外省某公司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实立案侦查。后,侦查机关对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近日,经检察机关追诉,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4年1个月,罚金3万元,与2019年12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的刑期合并,决定执行姜某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