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图片新闻   东检动态   东检风采   原创文苑   东检沙龙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东湖检察微博
东湖检察微博
东湖检察微信
东湖检察微信
东湖检察头条
东湖检察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原创文苑
【遇“检”八一】以法护戎装!
时间:2025-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家卫国,他们赤胆忠心

戍守边疆,他们义无反顾

服务人民,他们一心一意

八一建军节

向可敬可爱的军人致敬!


一、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营销号甲:编造篇烈士事迹,写点假的“奇闻轶事”肯定能很快“爆红”!流量不就来了吗!反正在网上也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检察官提醒:英雄烈士为家国为人民牺牲奉献,而部分网民却为追求刺激或吸引流量,通过社交平台歪曲历史,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将先烈污名化。这样的行为,法律绝不允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条 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军人身份不得冒充

骗子丙:亲爱的,我可是部队里的高级军官,给你看我的“军官证”。我就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会很快把钱还给你的,我可是军人,怎么会骗你呢!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牟取非法利益。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更损害了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军事基地不得随意拍摄

丁:哇,来海边旅游,居然碰到了军事基地!虽然标语上写了“这里是军事重地,禁止拍照”,但是太酷了,偷偷拍张照片没关系吧,发朋友圈晒一下!

检察官提醒:随手拍的一张照片可能会泄露军事机密,别有用心的人会从这些照片、视频、文字中获取到我国军事设备或武器信息,还可能通过照片中透露的地形地貌判断出军事行动方向,对国家安全带来极大影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捍卫军人权益

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让我们以法为盾

捍卫他们的权益与荣光

致敬“最可爱的人”!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951号

邮政编码:330006 电话:0791-86893622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