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救助当事人龙某家属将一面印有“司法救助暖人心 检察帮扶解民难”的锦旗送到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诚挚感谢。

案情回顾
龙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抢夺案的受害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综合业务部门主动排查线索,发现龙某家庭生活困难又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第一时间联系刑检部门承办人员移送救助线索。接到救助线索后,办案人员在进一步核查了解案件赔偿情况、龙某某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后,确认龙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依法决定从快办理并给予龙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这只是该院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回应困难群众诉求的一个工作缩影。近年来,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采取系列司法救助举措,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一是依法履职,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转变工作方式,通过办案系统筛查司法救助线索,并及时与办案部门联系,变“等案”为“找案”,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一个不能少”。
二是多方联动,变“单一救助”为“综合施策”。根据具体案情、被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积极联系民政、妇联、社区、村委等部门,帮助被救助对象解决入学、就业、低保等问题,不仅解决被救助对象一时困难,更注重被救助对象长远生活,使被救助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三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一方面,办案过程中对于被害人受到损害后无法获得赔偿的,及时通过司法救助给予物质帮助和心理疏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建立跟踪回访制度,持续跟进司法救助金的使用,了解被救助人生活工作状况及心理修复情况,努力延伸司法救助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司法救助犹如一抹阳光,不仅体现检察关怀和司法温度,也给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带去了生活的希望。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依法履职,做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