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刑罚执行环节司法措施,为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提供司法保障,东湖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企业诉求,于近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工商联人士、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监督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某原为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在社区矫正期间,仍负责公司原承接项目的收尾、验收、结算、催款等工作,需要经常性、突发性前往外地各处工程现场对接协调相关工作。为此,建筑公司向本院提出诉求,希望司法机关能充分考虑到建筑企业工作的特殊性,对潘某某因企业经营活动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在外出请假审批路程、请假次数等方面依法给予简化优化。
听证会上,听证员听取了建筑公司和潘某某的相关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机构的具体介绍,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社会危险性进行了评议。会议一致认为,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从建筑企业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出发,结合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潘某某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外出请假审批流程依法予以简化优化。听证会同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