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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7日在东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国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委和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彰显司法正义,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依法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420件,办案规模持续居于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为助力东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大局再发力,更好服务经济发展

始终注重发展和安全,立足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行稳致远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社会稳定出重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5件364人审查起诉案件587件752人。进一步强化两项监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长风3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行动,形成了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动参与平安江西建设,全年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被评为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

——聚焦营商环境再优化。常态化开展服务非公企业活动,以“百名检察官进百企”为契机,通过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检企座谈等多种方式,积极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走访企业百余家,发放《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200条》等宣传资料500余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不诉率64.4%,比普通刑事案件的不诉率高出23.2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区侨联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建立东湖区“检侨之家”,为侨商和侨资侨属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精准化的法治服务

——聚焦疫情防控不松懈。今年南昌几度突发局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院领导带队、全员下沉社区,坚持冲锋在前、尽锐出战,派出应急突击队50余人进驻封控区协助疫情防控进行支援,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争取了时间、赢得了主动。累计派出2190余人次协助参与了区域核酸检测、24小时卡口值守、社会面秩序维护等各种志愿服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彰显了检察担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了检察力量。立足检察办案,提前介入、高效办理两起涉嫌妨害公务的涉疫犯罪,切实维护疫情期间的良好社会秩序。

二、聚焦主业再奋蹄,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定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致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优中有进。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72%按照最高检的要求,建成全市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省首个实现认罪认罚同录数据上传最高检元数据采集中心。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联合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出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并在东湖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案件58件,监督立案5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人犯34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6份,采纳率100%。强化审判监督,针对量刑畸轻等问题提出抗诉2起,并获得支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前介入2件。深入开展东湖区社区矫正人员限制出入境情况专项检查核查,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水平。

——民行检察稳中有升。坚持精准监督理念,把办案重心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件。办案中及时回应涉市场主体关切和诉求,如民营企业负责人袁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依法履职,与区法院协作配合,以支持监督并重的方式,将一件十余年未执行到位的案件督促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实际利益。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会签《关于推进社会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细则》,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助力行政争议矛盾化解。针对辖区内京九铁路沿线安全问题,运用行政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公益诉讼好中有新。积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深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食药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6件。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与鹰潭市余江区检察机关通力合作,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线索进行溯源治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对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疑难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方式,邀请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解决方案,共同破解难题,守牢公共安全底线。认真开展省人大部署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针对赣江东湖段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活动,共同推动东湖生态环境优化改善,助力辖区经济绿色发展。

三、为民司法再用情,着力保障民生权益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自觉在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中担当作为,有效彰显司法为民的根本理念。

——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诉求的“贴心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完善“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受理并依法办结群众来信来访183件,所有首次信访案件及信访积案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2件,发放救助金66.5万元,传递检察温度,彰显司法关怀。

——坚持综合保护,做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引路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率先会签《南昌市东湖区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区二十余家单位为责任单位,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对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等综合救助。会同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4483名在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排查,清退2名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大法治进校园宣传力度,录制3期视频课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联合区妇联等单位成立了东湖区家庭教育指导站,针对家庭监护缺位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针对性开展家庭指导,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

——盯紧群众利益,做维护群众权益的“守护人”。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同步打击帮信犯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办理案件106件168人,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同时,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各类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联合公安机关追赃挽损600余万元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同时,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等形式,坚持边打击、边整治、边宣传,创新手段、丰富内容、保持热度,提高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布原创文章10余篇,不断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和反诈能力

四、自身建设再从严,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强化内外监督,努力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党的建设坚强有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常修课、必修课,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党组会专题学习2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直播,召开交流研讨会,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建设相融合,党建品牌入选全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敏感案件、重要事项向区委及上级院请示报告16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队伍建设持续向好。积极配合区委和市院开展领导干部交流,领导班子交流4人,2人在我院转岗。在区委的关心下,通过考察择优调入的模式,引进优秀的年轻检察干警4人,为检察队伍补充新鲜血液,优化队伍年龄结构。组织参加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检察业务培训1934人次,中检网培训26期236人次,着力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对全院干警开展年度政治素质考核。全院11名同志获得最高检及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内部监督从严从紧。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3次、重点评查4次和专项评查1次,评查各业务条线案件122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全院所有人员每月如实报告,对“三个规定”零报告的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8人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对“一把手”用车用房用钱自查活动,开展副科级领导干部政治谈话5人次,开展暖心家访50人次。紧盯重点部门、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开展检务督察8次,制发节日廉政提醒短信8条,开展作风纪律督察5次,发出督查通报4次。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主动报告工作,定期走访联络代表委员,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共146人次;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800余条。加强检律协作,真诚听取意见建议,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最关键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最重要的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形成的良好环境。这一切离不开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谨代表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东湖检察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制约东湖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司法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更新;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有差距;各项检察工作之间发展依然不平衡;队伍素质仍需加强,专业型、研究型、综合型人才短缺的状况仍有待改善。今后工作中,我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推动东湖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推动“五个东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讲政治,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践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的二十大各项要求落到检察工作中。坚持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有机统一,以“六个坚持”为指引,把讲政治落实到司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推动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是顾大局,在坚持主动服务大局上勇担当。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防范化解各类社会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实举措服务东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做深做实源治理。办好办实群众身边的每个“小案”,让老百姓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是谋发展,在坚持依法全面履职上出实招。“求极致”的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更加精准开展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重自强,在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上严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主动扛起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科学用人导向,优化队伍结构,抓实队伍管理,全面提升队伍专业水平,着力打造让党放心、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东风劲吹千帆举,砥砺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时时放心不下、事事紧盯不放、人人笃行不怠”的责任意识和“说一件、做一件、成一件”的决心毅力奋力推动东湖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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