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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12日在东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国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东湖检察事业在不断深化改革中攻坚克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更新司法理念,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五年来,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惩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929件7133人、审查起诉案件6089件8464人刑事案件办案数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首位。提前介入、高效办理了“2·25”海航白金汇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1]“5·24”红谷滩实习女律师被刺案[2]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和释法说理,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助力疫情防控大局,先后起诉各类涉疫犯罪10件11人,办理的全省首例涉疫销售假口罩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416人;依法决定不起诉676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重拳出击,取得扫黑除恶阶段性胜利。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坚持快捕快诉,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做到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并在一个月内审结起诉。共起诉涉黑案件13件69人,涉恶案件22件137人,追捕9人,追诉5人。高效办理了中央政法委挂牌督办的熊小将等18人涉黑案[3]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持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55条,对南昌市公安局江铃分局原政委胡荣华等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提起公诉。通过深挖涉黑主案及其下游关联案件,追诉了全省首例涉黑洗钱犯罪,成功追缴涉黑组织多处房产、地产、股权及1250余万元赃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组织建设、行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9件并逐一跟踪问效,有力推动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院第一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靶向发力,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立足辖区工作实际,成立全省首个金融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依法妥善办理了涉案金额11.4亿元的“博越车行”案[4]等一批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社会影响广的金融案件。注重将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相结合,在办理涉案金额7.6亿元的“小猪理财”案[5]中,开创性采用“刑民同步”处理方式,引导欠款企业积极还款,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36亿元。持续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办理的“曾钢洗钱案”[6]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先后组织、投入资金近50万元,为挂点村、社区居民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等实际困难。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脱贫攻坚,积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人员开展司法救助2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3.62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推进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聚焦赣江流域环境保护开展监督。针对南昌硅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扬子洲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我院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东湖生态环境局、东湖公安分局多次会商案情、引导收集证据,并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精准施策,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的重要指示,平等保护、着重扶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做到“慎捕慎诉慎羁押”,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如在办理涉及数十家企业、价税合计8.55亿元的陈萍虚开发票系列案件中,对3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取保候审,未查封、冻结企业财产,有效避免了“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情况出现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和联系点,2020年以来共办结民营企业诉求28件,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提供法律服务。

五年来,我们聚焦主业、忠诚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切实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刑事检察工作不断优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在全省率先制定、牵头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会签《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畅通速裁程序全流程,推动办案效率显著提升。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在检察环节一般3天内审结,轮值检察官单次出庭指控案件最高达31件,检察官单人全年办案最高达440。至今认罪认罚整体适用率达89.2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8.48%,法院采纳率为96.04%。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五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3件83人,监督撤案24件3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件40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件;纠正漏捕102人,纠正漏诉15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件。构建以“案-件比”[8]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督促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将每个环节都做到极致。刑事检察“案-件比”由去年同期的1:1.3优化为1:1.1,退补数、延期数同比分别下降78.5%、88%,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极大地缩短了诉讼时间,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

深入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做实。突出民生保障,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强化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促进监督向深层次延伸,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1件。严格落实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实现审判执行过程监督与裁判结果监督并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当事人李某被他人盗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贷款担保,无端背上百万债务并成为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我院积极调查核实,依法提请抗诉,最终免除了李某的担保责任及债务。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意见》,向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服务,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拓展。紧盯食药安全和环境保护两大领域开展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填堵漏洞,切实答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答题”。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0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件如扬子洲镇石英砂滤料厂非法侵占河道岸线、洗砂污水直排河道,我院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将侵占河道岸线的砂石全部清理完毕,洗砂设备及厂房全部拆除,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发布。针对辖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滥用经营资质致一万余盒二类管制精神药品“佐匹克隆片”流向不明、市内多家药房收购回收药品等问题,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相关行业开展全面整顿。积极、稳妥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9],针对小区电梯管理不善,校园周边商铺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产品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检察产品更加优质更有温度。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朝阳”青少年维权热线,打造“朝阳护航基地”,引入社工团队、法律援助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提升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效果。联合多部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深入落实强制报告[10]、入职查询[11]等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4552名在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排查。以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2]为抓手,开展校园法治宣讲92场次,实现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持续开展“食安风暴”专项监督活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监督移送并起诉“毒早餐”“毒海鲜”“假口罩”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562人我院破解“三大难题”,保障“舌尖安全”工作被评为第三届江西省“十大法治事件”

五年来,我们适应形势、深化改革,实现了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配合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底,我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把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区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凝聚共识,紧跟步伐,积极作为,圆满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和案件办理衔接等检察环节各项工作改革后,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职务犯罪办案新形势,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协调衔接机制,强化纪法协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3人,形成反腐合力。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检察行政“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现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目标。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建立独任检察官办案团队和专业化办案组新型办案组织,严格执行随机分案制度,办案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规范建立司法档案,全面、真实反映检察官履职绩效。2020年6月,南昌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我院按上级要求划转15名政法干警至红谷滩区检察院并进行内设机构改革。目前,我院设内设机构6个,派出检察室1个,全院在职在编人员50人,其中政法干警41人

五年来,我们把牢方向、夯实基础,打造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政治引领成效显著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13],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敏感案件、重要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28,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方位各环节。

专业素质明显提升以培养专家型、实战型人才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共组织参加线上线下业务素质培训119期,实现“三类人员”全覆盖,为东湖检察可持续发展锻造生力军、主力军。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公诉标兵”“全省公诉能手”“全市优秀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

    纪律作风持续好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压实管党治责任,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建立“九责协同、五环闭合”[14]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良好局面。开展廉政专题教育13次,推送廉政短信34条,督促干警以案为鉴,自律自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紧盯重点部门、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开展监督,共开展检务督察96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加强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出台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实行证件集中统一管理、出国(境)按权限审批。

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集中走访代表委员584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务活动65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427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528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41条。组织检察开放日19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构建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于一体的多形式、多角度检察宣传格局,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485篇,自主编发原创微信作品918期,新时代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五年来,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参与公开听证、制作议案提案等形式,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促使我们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深化检察职能,在保障民生、联系群众中改进作风,在勇担重任、服务大局中磨砺队伍,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基层检察院的前列。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制约东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透过办案发现社会问题、管理漏洞的能力还不够强,通过检察建议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由于人员划转,我院目前的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一定程度制约了我院的发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巩固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紧扣东湖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五个东湖”奋斗目标,坚持“追求卓越、保先创优”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奋力开创东湖检察工作新局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好检察工作前进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工作广泛接受监督,切实与区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服务大局有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以更实举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东湖经济发展。坚决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强化信访积案化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

三是依法监督强职能,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履行检察机关诉前主导责任,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平等保护思想,转变工作观念,提升办案质量,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强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是从严治检铸铁军,提检察队伍精气神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东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着力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真正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贯彻落实四个“铁一般”要求,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推进东湖检察事业向前发展,为建设创新、智慧、健康、人文、幸福东湖做出更大贡献!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951号

邮政编码:330006 电话:0791-868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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