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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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三定方案”,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南昌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我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司法警察大队)6个内设机构,保留扬子洲检察室。
我院共有编制5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44个,工勤事业编9个。实有在编人员49人,其中政法干警40人,工勤人员9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院国有资产总额为309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6.19万元,占13.1%;固定资产2662.09万元,占85.9%;无形资产29.09万元,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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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1年我院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生存发展的各类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三是全面贯彻民法典,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推动公开听证制度化、常态化,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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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通过对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考核,提高我院的经费保障水平,促进我院检务工作的协调发展;保证办案质量,确保我院的办案工作得到及时、精准处置,各项指标达到整体支付的考核要求。
我院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检务实际,明确了投入指标及过程指标的评价标准,并设立了产出指标及效果指标的三级指标及具体评价标准,形成了较为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
我院的绩效工作评价方法为自行组织评价的方式,主要采用公众问卷调查、座谈研讨、询问查证、数据收集汇总、指标分析等方法。应用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等来对我院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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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院整体支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具体实施部门为院业务部门。我院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制定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在实施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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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我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040.9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40.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9.69元、日常公用支出163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31万元。
2021年我院支出总计3040.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40.97万元,较上年增加331.30万元,增长12.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44.6万元,下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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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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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职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方面:本年度我院受理案件数量为2538件≥2500件,得3分;办理案件数量为3606件≥2500件,得3分;发出检察建议数量为63件≥50件,得2分;装备购置数量为50件,购置在职干警服装,得2分。
质量指标方面:本年度我院不合格案件占比率为0%,得3分;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93%≥90%,得3分;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得2分;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得5分。
时效指标方面:本年度我院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为100%,得3分;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为100%,得2分。
2021年我院财政拨款实际支出2783.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31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63.07万元。保障了我院高效运行。年初工作目标制定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各项工作计划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充分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部门日常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总体提高;通过各项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各项经费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全年工作计划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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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职效果情况
社会效益方面:本年度我院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为100%,得10分; 本年度我院检察建议督促纠正解决问题率为100%,得5分。
经济效益方面:对国民经济发展促进、保障作用大,得10分。
生态效益方面:2021年,我院办理的督促保护赣江支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被选为全省深化“守护鄱阳湖”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对生态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得10分。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我院已通过电话调查方式,按照要求向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内部员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满意度为99.23%,该指标得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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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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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较低,准确性较低。2021年度我院实际政府采购支出为216.09万元,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686万元,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支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31.5%,实际支出与预算差距较大,预算精准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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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院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对于追加的上年结余结转的资金,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预算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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