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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区检察院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负责并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层报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2、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4、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

  5、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检举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

  6、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法律宣传工作。组织落实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及检察环节的具体工作。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发展大局。加强对非公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的力度,服务创新发展;保持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服务绿色发展;重点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第一时间介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严查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服务共享发展。

  二是更加坚定地强化司法办案。主动顺应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坚持凡腐必反,有案必查,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同时强化侦防一体化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着力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三是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牢牢把握改革重点,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以改革为动力,持续抓业务、带队伍,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推动检察改革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院本级。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60人,全额拨款的工勤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数67人,包括行政政法编制人员58人,全额补助工勤事业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28人。实有车辆15辆,定编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28.442万元,比上年减少24.752万元,下降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8.44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案经费减少100万,因职能划转,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取消。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28.442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8.442万元,占预算的63.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8.5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9.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占预算的36.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922.367万元,占预算的53.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76.075万元,占预算的10.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430万地元,占预算的24.9%;其他检察支出200万元,占预算的11.6%。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9.8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1%;商品和服务支出852.6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7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其他资本性支出25.2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8.44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1098.4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6%;项目支出6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70.287万元,较上年减少18.066万元,下降9.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强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增强节能意识,养成节能好习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3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39万元,主要采购项目为技侦类设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较上年未增减。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未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行了车改。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有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3、……

  以上收支科目,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选取科目进行解释。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样式),含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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