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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时代,刑事检察履职成效如何?

  2月15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以“线下发布+线上直播”的方式举行。

  发布会伊始,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最高检将举办“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系列新闻发布活动。

  此次首场发布会,邀请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以及最高检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结合重点检察办案数据和典型案例,介绍了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惩治犯罪,共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是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条件。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把平安中国建设落实到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黑恶犯罪和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爆炸等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孙谦介绍,2018年至202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其中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00余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5万余件(不包括危险驾驶罪),严重暴力犯罪23万余件,其他刑事犯罪515.8万余件。

  据发布会介绍,在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对渗透、颠覆、分裂国家等犯罪严厉惩治,注重提升发现和预防此类犯罪的能力。过去五年,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人数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仅占犯罪总数的0.0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占比整体下降,占犯罪总数的6.3%。

  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认真履职,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格区分黑社会性质犯罪与一般团伙犯罪、共同犯罪的界限。

  在追诉严重暴力犯罪方面,检察机关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先后依法起诉了“南京吉爱国故意杀人案”“江西劳荣枝杀人案”等一批重罪案件。总体看,严重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和占犯罪总数比例上均呈减少和下降趋势,相比前五年起诉人数下降27.8%。

  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最高检与国家监委配合,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有效的配合和制约。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对5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外逃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落实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五年来共起诉行贿犯罪1.1万余人。

  在追诉普通刑事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该逮捕的要逮捕,该起诉的要起诉。对于虽然涉嫌犯罪,但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逃跑、自杀、毁灭证据等妨害追诉活动和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采取逮捕措施。五年来,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2018年提起公诉前被羁押人数占起诉人数的54.9%,2020年占比为42.2%,2022年占比为26.7%。

  “五年来,检察机关协同政法各部门,依法惩治犯罪,共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2022年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由1999年25%下降至2022年3.9%。各种犯罪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占85.5%。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由2012年的87.5%上升至2021年的98.6%。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孙谦表示。

  力开新局,刑事执法司法监督取得新进展

  除了通过追诉活动保障刑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外,检察机关还要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依法监督,纠正出现的各种违法情形,维护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这是法律监督制度的价值体现,是刑事检察的基本职责。

  “五年来,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各项部署,更新理念,充实和重构刑事检察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刑事执法司法监督取得新进展,呈现新局面。”孙谦从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介绍。

  孙谦指出,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这项职能的核心有两点:一是保证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防止非法取证、暴力取证,防止非法证据进入起诉阶段;二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2018年至2022年,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585万余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3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59万余人(占提请逮捕人数的27.3%)。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3万余件;对依法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2万余件。

  “刑事审判监督这项职能的主要任务有两方面:一是保障审判程序合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二是对于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纠正判决裁定的错误。”孙谦介绍,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余件,较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1万余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余件。最高检带头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先后向最高法提出抗诉7件。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谭修义故意杀人案,经过抗诉,最高法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由死缓改判无罪;辛龙故意杀人案,抗诉后,由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为死缓。

  据发布会介绍,五年来,从刑事法律监督的履职情况和统计数字看,法院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都有明显提升,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数量大幅度下降。

  守正创新,不断完善监督的体制机制

  “刑事检察,既要努力维护刑事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不断完善监督的体制机制。而处理好稳定与改革的关系,就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孙谦指出,守正,就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实践中,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忠实履行好;创新,就是要根据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的要求、需求,结合社会政治、经济、治理发展的实际,革除工作体制、机制、方式中的弊端和过时的、不恰当的做法,创新新机制、新方法,尤其应当在推进数字司法、数字检察方面取得新进展。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五年来,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改革创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发布会对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犯罪的源头治理等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2018年立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推进这一制度的适用。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以来,检察环节该制度适用率均在80%以上,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一审服判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上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随着该制度常态化适用,检察机关根据严重犯罪持续下降的情况,提出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轻微犯罪体现少捕慎诉慎押,努力做到对严重犯罪打击有力,对较轻犯罪处理恰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护有效。

  在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犯罪的源头治理方面,五年来,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办案,围绕金融监管、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完善,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犯罪的发生。发布会指出,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发出此类检察建议4.9万余件。

  锻造过硬的刑事检察队伍,是提升刑事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推进专业化建设,在各级检察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开展公检法和律师的同堂培训,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与互动;开展‘十佳公诉人’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对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刑事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提升。”孙谦表示,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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