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多举措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自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坚持将其摆在检察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多措并举,积极作为,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筑牢基础。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夯实办案基础
为确保公益诉讼工作顺利推进,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大部制改革过程中,将民行部门单设成立民事行政检察部,安排两名员额检察官组成公益诉讼办案组,充分保障了办案力量。组织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的考察组,赴山东省部分公益诉讼试点院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办案经验,为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开好局做准备。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并结合当地实际,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内部协作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强化内部协作。立足检察一体化理念,建立与刑检、自侦、诉讼监督等部门的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通过加强部门间线索双向移送,强化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开展。案管部门对民行部门放开了案件查阅权限,民行干警可以直接查阅所有的刑检案件,对本院刑事案件中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骗取补贴类案件可能构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收集、整理、摸排。
三是积极汇报走访,争取外部支持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后,该院一方面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以及红谷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争取支持,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该院的专题汇报。另一方面高度重视与涉及公益诉讼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先后主动走访了东湖区及红谷滩新区法制办、市场监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了解各单位的工作内容、行政职权,开展公益诉讼政策精神宣讲,收集有关线索,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拟稿:高晶、漆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