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奖励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荣立“集体二等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从严打击,做到快捕快诉;严格审核把关,依法精准监督;耐心抽丝剥茧,注重“打财断血”,坚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共起诉涉黑案件9件64人,涉恶案件22件126人,追捕15人,追诉6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55条,起诉涉黑“保护伞”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张璇
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检7年,一直奋战在刑检办案一线,平均每年办理150起刑事案件,从办案“小白”历练成刑检“担当”,先后荣获多项荣誉,她就是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张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成为该院扫黑除恶办案组的中坚力量,先后承办了闵某某等26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戴某某等11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周某某等10人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等十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恶势力犯罪案件。她坚守心中的检察职业理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质朴无华的精神,辛勤奉献的汗水,展现出“80后”检察干警绚烂的青春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