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改革旗帜,谱写时代篇章。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作出战略部署。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畅谈学习心得体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熊建员 第四检察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观察中国、读懂中国的重要窗口。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擘画宏伟蓝图,总结宝贵经验,回应社会期待,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决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事关中国的前途命运,举世瞩目,具有里程碑意义。
作为一名检察官,要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每一个方面和每一个环节,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更加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定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以坚定的信心和务实举措,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精准监督,精办案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做好新时代检察答卷人,直面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运用检察智慧、检察方式为东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助力。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接访工作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办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最高标准。要扎实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善于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思考谋划检察工作,更加注重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