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图片新闻   东检动态   东检风采   原创文苑   东检沙龙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东湖检察微博
东湖检察微博
东湖检察微信
东湖检察微信
东湖检察头条
东湖检察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东检沙龙
【实习日记】在检察院实习,我收获到了什么?
时间:2024-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在此次实习之前,我对于检察院、检察官的认知仍然停留在文字上,这一个多月的实习让我对以前只存在于书本上的“检察”一词有了全新的感受,检察官也从遥远的“检察蓝”变成了有思想、有生命、有精神活力的身边人。“检察”在我心中变得具体生动,我切身体会到,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检察人的奉献。非常荣幸能够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实习,这段宝贵的实习经历为我提供了深入了解法律实践的机会。

我所在的部门是第一检察部,我主要负责的是学习撰写审查报告,通过模拟撰写和整理12篇审查报告并与检察官撰写的进行比较,我也有了一点自己的心得体会,审查报告本身应该具有阅卷笔录的功能,在撰写时应当遵循“查阅卷宗—摘录证据—归纳事实”的基本顺序,撰写之前应当明晰写作思路,写作过程中重在对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整合、归纳、提炼、分析,完成之后应对照案卷证据目录查找是否有遗漏项,还应认真反复研读审查报告,不断修改错别字,使审查报告不断趋于完善。

在所接触的案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利用微博等网络平台APP传播淫秽物品的案子,有关案件的定性,我们通过翻阅大量专业书籍、查找案例、与承办民警交流研讨,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综合分析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区别,最终将该案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让我更直观地认识到法律理论及实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通过本次实习,也更加坚定了我的初心。所谓学法的初心和使命,于我,是尚法、为民和担当,树立法治思维,践行为民之本。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大道951号

邮政编码:330006 电话:0791-86893622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