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其中,我院徐昊颖同志获评全市通报表扬个人。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八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东湖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职责,持续落实好“八五”普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湖、法治东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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