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通过引导侦查、释法说理等举措,帮助12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1万余元,以司法温情守护劳动者“钱袋子”。
2021年5月,某建设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后,雇佣12名农民工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总包单位已足额支付劳务费用,但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杨某却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涉及金额11万余元。劳动监察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后,杨某仍拒不履行,甚至更换联系方式逃避责任,导致农民工维权无门。2026年初,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为更好厘清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了解案件情况,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对接,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围绕欠薪金额、支付能力、拖欠人数等关键环节梳理证据链条,推动案件办理规范高效。同时,办案检察官同公安在审查逮捕阶段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释法说理,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政策导向,督促其主动退赔欠薪;另一方面与农民工沟通,倾听诉求、安抚情绪,耐心做好释法答疑工作。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2名劳动者拿到了“血汗钱”。
此次案件办理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涉农民工讨薪案件,深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矛盾化解”全链条履职模式,加强与人社、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欠薪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从严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同时,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讨薪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劳动者不再“忧薪”,切实筑牢民生司法保障防线。